专家门诊诊查费物价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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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浙价费〔2000〕10号和浙价医〔2015〕137号文件精神,从即日起对以下项目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,监督电话:0577-55111800

项目编码项目名称

项目

内涵

单位价格(元)备注

医保

分类

备注
001102000020300专家门诊诊查费(知名专家)


85限营利性医疗机构使用倪永华主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