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(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丽萍)据有关部门统计,浙江自2016年8月启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以来,截至上月底,全省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有448家,其中乐清开通异地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有5家,分别为:市人民医院、市中医院、市第二人民医院、市第三人民医院和开发区医院。
按国家统一政策,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,待遇标准按照“就医地目录、参保地待遇”享受。所谓就医地目录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的标准;参保地待遇是指执行参保地的起付线、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。
据悉,异地就医结算的参保人员,应先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备案,然后选择跨省定点医疗机构,带上社保卡就医。
文章来源:乐清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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